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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生活与经济问题的三篇讲旅游的旧文
2001年1月6日,中国国土经济学研究会和六合休闲文化策划中心召开了一次“中国旅游论坛”的会议,会上我讲了一篇关于生活与经济的话,强调生活是第一性的,满足生活需要而从事的经济活动和因此而取得经济效益是第二性的。我认为这是=种颠倒。我认为应该把颠倒了的想法和做法颠倒过来。讲稿我来不及整理。因此这期不能刊出。现在我先把有关生活与经济的三篇旅游的文章给编辑部,争取下一期发出我整理的讲稿。
2001年1月21日
和西班牙旅游部长的一次谈话
1983年我去马德里出席第七次世界经济学家大会。在即将离开西班牙回国的前夕,我在我国驻马德里使馆举行了一次告别招待会。在招待会已经宣布结束,客人们纷纷离去之后,西班牙政府的交通邮电和旅游部长继续坐在那里不走。我看出他有话要对我说,于是我们接着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谈话。原来他才从我国回来,的确有一些意见要告诉我。我们谈话的主题围绕着旅游。当我谈起我国四川的九寨沟、贵州安顺的龙宫等风景时,他没有表现出很大的兴趣,而是强调了“旅游不等于观光”和旅游是一种生活方式的见解。
在这次谈话中,他介绍了西班牙旅游业的情况,并作了这样的概括:西班牙没有特别的风景,对于欧洲人来说更是如此。西班牙的名胜古迹也远不如希腊、罗马。但是西班牙的旅游收入在欧洲占第一位。这是因为西班牙为满足欧洲旅游者在沙滩上晒太阳游泳的需求,提供了很好的条件。由于欧洲许多国家阴雨多,人们很希望找个地方晒晒太阳。(我路经伦敦回国时,了解到我国在伦敦工作的同志,都有晒太阳的要求。他们告诉我,常在阴雨天气中过日子很不舒服,许多人的头发还掉了许多。)西班牙南部是地中海气候,太阳充足,而且有很好的供旅游者晒太阳的海滩。加上第一,从欧洲去西班牙旅游,路程近、交通方便,飞机、火车、轮船、汽车都行,路费花的少;第二,西班牙是农业国家,吃东西便宜,生活费用也低;第三,西班牙旅游业服务质量高,因此每年有大量的旅游者去西班牙。这是西班牙旅游收入高的原因。
这位旅游部长访问过中国。他对中国很热情。在同我进行的相当长时间的谈话中,使我感到他的确对我们很友好。除了讲上面那些话外,他还谈了自己到中国旅游的一些感受。他说自己在中国最不能满足的是,晚间的时间不好打发。马德里的工作时间是上午九点上班,中午两点下班,然后休息,到下午五点再上班,八点下班,一天共八个小时工作。我在马德里住了几天后,就习惯了这个作息时间,每天晚上十点才去吃晚饭。而餐馆晚十一、二点钟是最热闹的时候。因此我很容易理解这位部长对我讲的:“你们六点钟吃晚饭,吃完饭就要我睡觉。而那时我还没有下班呢!”我觉得国外旅游者在中国的生活方式的确是从事旅游工作的同志必须研究的一个问题。我开玩笑地对这位部长说;我回国之后可以组织一次学术讨论会,专门讨论外国旅游者在中国的生活方式问题,到时候请你参加。他马上表示:一定参加。不过我想我未必有时间去组织这样的会,他也未必会来。
那次我去西班牙,大部分时间是在马德里度过的。我在马德里和城市附近也旅游了一下:看了西班牙斗牛,长了些有关斗牛的知识。我还看了一个埋葬西班牙内战双方战死者的大坟墓、大教堂。佛朗哥本人也埋葬在那个教堂里。后来为了了解西班牙的农业和畜牧业,我到塞哥利亚和阿尔梅里亚走了一趟。对这两次访问,回家后,我都写了记录自己见闻和感想的文章——(在阿尔相里亚的八小时》和(介绍西班牙的一个农业合作社)。阿尔梅里亚在地中海岸,有可供旅游者观光的古堡。在那里有一百多平方公里的(种植蔬菜)塑料大棚区。这对我这样一个从事科学工作的旅游者是很有吸引力的。对我来说,这是使我最满意的旅游。但是西班牙在地中海岸真正的旅游地是距离阿尔梅里亚不远的有着“阳光海岸”称号的地方。我没有时间去那里,但我听说,那里是欧洲人旅游最热闹的地方。我还听说那里有办理“阳光保险”的业务:保证在那里多少天内旅游者能得到多少小时的阳光,如果得不到的话,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由此可以看到,去西班牙的旅游者和西班牙的旅游业是如何重视以海滩上晒太阳这种生活方式。对于常年居住在阳光充足的北京的我来说,到“阳光海岸”去进行这种“阳光保险”,如果遇上多阴的天气,那么既到了一个新的地方,又可以赚到一笔赔偿费,岂不妙哉!
我给旅游下的定义
1983年5月,我写文章介绍两年前在马德里同西班牙旅游部长的那篇谈话,只是整理了一下那次谈话的基本内容。在那次谈话中,我和那位部长都没有讲到旅游的定义。从西班牙回国后,我写过题为《要在对旅游者生活方式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发展旅游业》这样的文章,也只是呼吁要重视对旅游者生活方式的研究,还没有给旅游下科学的定义。一直到1985年11月,在我写<掌握旅游的基本特点.明确旅游业的基本任务》时,我才给“旅游”和“旅游业”下了自己概括的定义:
——旅游是现代社会中居民的一种短期性的特殊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的特点是:异地性、业余性和享受性;
——旅游业是根据旅游生活方式的特点,通过满足旅游者的需要,适应旅游者的心理而取得经济和宣传本国文化的效益的一种服务行业。
这篇文章发表在1986年1月出版的(旅游时代》上。
以后我又提出旅游者的“四求心理”。“求新、求和、求乐和求得一个美好的回忆”。这四“求”中,前三个是邓伟志先讲的,第四个是我补充的。
我对旅游和旅游业最概括性的语言就是这一些。在讲了这些话之后的十年中,一点不觉得有再作补充的必要。我对旅游下的这个定义有这样几个要点:
1、 旅游属于生活方式这个范畴。
2、 旅游作为生活方式有它的特殊的规定性。规定是肯定也是否定,肯定它是什么也就是否定它不是什么。
3、 肯定它是现代社会居民的生活方式。也就是否定古代人的山玩水不属于现在我们说的旅游。古代只有少数文人学士,达官贵宦或者象乾隆这样的游兴浓厚的皇帝能有这样的行为。徐霞客这个古代的大旅行家、大地球学家更是带有偶然性的现象,我们说的旅游是以现代社会为背景。
4、我肯定它是一种短期性的生活方式,这是从时间方面说的,它同从空间上说的异地性实质上是一回事,它把旅游同在一个地区常住区别了开来。
5、但必须加上享乐性,如为了治病到异地去,就不属于旅游。
6.到异地去开会或从事商务活动、科学考察,顺便搞些旅游活动这是常事,这时的旅游应该视作仍是业余的。开会、商务活动或科学考察本身是工作,它只是为顺便去旅游提供方便,旅游仍是带业余性的。
需要特别强调旅游的文化内涵
我开始接触现代社会中的旅游时我就形成这样一个观点。这是“文革”结束后不久的事。在“文革”中红卫兵们正在各地“破四旧”、毁坏旅游名胜,这个时候有谁会去旅游,有谁会去研究旅游。1978年我随以李一氓为团长的中国共产党中央代表团访问南斯拉夫,顺访罗马尼亚。到了一些旅游点,旅游事业与博物馆事业密切结合这一条,给了我很深的印象。当时我就觉得我们的旅游文化的观念太薄弱了。回国后我就把在两国旅游中留下的印象和自己的感想记了一些下来,写了几篇文章,宣传必须的文化内涵的观点。以《旅游与文化》同样的题目写了两篇文章。以后还联系接触到的各种情况,从各国不同的角度经常回到这个题目上来。
我认为旅游是我国人民作为旅游者增进自己的文化知识、提高自己文化素质而又轻松愉快的一种活动。不管中国人到外国去旅游,或者外国人到中国来旅游,都是这样。我国的旅游业也应该利用外国旅游者来我国旅游的机会,向外国人显示我国古老的优秀文化和当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文化事业上的成就。在旅游中文化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包括历史与现实。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日常生活中的文化,饮食、衣着服饰、举止、谈吐、待人接物、人情风俗……。我认为旅游业的领导机关,旅游业和旅游业的研究者应该收入旅游的文化内涵的全面系统的大纲。我一直希望有人去做那样的工作。
我注意到我国的旅游业重视了旅游的经济效益,这当然是正确的。为了把旅游中经济和文化这两方面讲得全面些,我对旅游业的性质说了这样两句话,我说旅游业是“具有浓厚文化色彩的经济事业.也是具有浓厚经济色彩的文化事业”这两句概括性的话,例也是有不少人表示赞同。谷牧作为副总理,那时正领导着旅游业的工作。在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所作的报告中介绍了我这两句话。我想当时在做旅游工作的同志也许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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