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产生了一个三个“三十年”的想法。
事情也很凑巧——
从一九一九年五四运动起到一九四八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即将成立,恰巧经过整整三十年的时间。这是中国人民进行民族民主革命(或称新民主主义革命),从思想发动经过三次革命战争最后取得全国胜利的三十年,是第一个“三十年”。
接着从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一九七八年冬天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也恰巧经过整整三十年,这三十年是我国人民取得政权之后,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曲折前进的三十年,是第二个三十年。在这三十年中我们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也发生了严重的失误,遭受了严重的挫折。在这三十年结尾的时候,中国人民觉悟到必须进行一场社会主义体制改革。邓小平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起了巨大的指导作用。这场改革是继第一个“三十年”进行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第二个“三十年”进行的社会主义革命之后的,中国又一次伟大的革命。
在这两个“三十年”之后,我想中国历史也许还有第三个三十年。那就是从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方针的一九七九年到二○○八年。我认为有可能到二○○八年我国的社会主义体制改革可以基本完成。所谓基本完成是指能够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经济体制,然后在稳定下来的这个新经济体制下,更有序地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我国的经济。那个时候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其他社会体制改革也会有可喜的进展,并获得了继续进展的牢固基础。那时候我国也将产生一部新宪法来巩固这三十年中取得的成果。
这是我的预想,也是我的希望。
一九七九年我访问匈牙利时,看到这个只有一千零六十九万人口的小国,一九六八年一月一日正式宣布全国进行改革,到那时已有十一年了,但离改革的完成还很远,我就想到中国有十亿(当时的说法)人口,情况比匈牙利复杂得多,中国的改革在本世纪是不可能完成的。回国我发表这个意见,有人劝我千万不要那么说使人们泄气。我说本世纪完不成并不意味下世纪初也完不成,我还是很积极的。现在看来我这话说对了。现在我说二○○八年有可能基本完成这一场改革,是有一定根据的。我认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有两大任务,一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是建立尽可能好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一九九二年秋天离一九七九年才十三年多,十四大就通过了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决定。时间没有过半,从理论上
、原则上取得共识,作出决定来看的任务完成过半。现在我们已开始了从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过渡。我想到二○○八年我们还有十五年的时间可以用来使市场经济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同时现在开始花大气力来研究的所有制结构改革问题,经过这十五年中的探索和争论,在二○○八年前是有希望解决问题的。未来的事说不准,更大程度上只是我的希望。如果说一九七九年我讲那样的话为的是劝人们不要把改革看得太简单,那么现在讲那样的话便是希望改革更激进些,不但要深化而且要加快。十五年的时间不算短,但是也会很快过去的。我希望大家都来做促进工作,同时愿未来十五年中我国的政治条件能够保证改革的胜利完成。
如果必须朝着改革目标前进的改变或改动才是改革这个看法是对的话,下一个问题接着提出的就是:“什么是改革的目标?”如果前一个问题是潜在的,后一个问题就把事情的实质显露出来了。